分层单位
- 2房单位
- 3房主套^
连储物房/工作间 - 4房双套^
连工作间及洗手间
第2座50楼G单位
(2房单位)
(2房单位)

注:
a)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本发展项目期数设计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
b) 此平面图经简化处理,仅供参考。单位布局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c) 楼面平面图所示之装置如洗涤盆、煮食炉、浴缸、座厕、面盆等只供展示其大约位置而非展示其实际大小、设计及形状。
d) 第2座住宅物业由5楼开始,不设13楼、14楼、24楼、34楼、44楼、54楼及64楼。 17楼及40楼为庇护层。
第2座50楼H单位
(3房主套^连储物房/工作间)
(3房主套^连储物房/工作间)

注:
a)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本发展项目期数设计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
b) 此平面图经简化处理,仅供参考。单位布局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c) 楼面平面图所示之装置如洗涤盆、煮食炉、浴缸、座厕、面盆等只供展示其大约位置而非展示其实际大小、设计及形状。
d) 第2座住宅物业由5楼开始,不设13楼、14楼、24楼、34楼、44楼、54楼及64楼。 17楼及40楼为庇护层。
^「3房主套」指3间睡房中,其中一间为主人套房。 「4房双套」指4间睡房中,其中两间为套房设计。
第1座38楼A单位
(4房双套^连工作间及洗手间)
(4房双套^连工作间及洗手间)

注:
a)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本发展项目期数设计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
b) 此平面图经简化处理,仅供参考。单位布局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c) 楼面平面图所示之装置如洗涤盆、煮食炉、浴缸、座厕、面盆等只供展示其大约位置而非展示其实际大小、设计及形状。
d) 第1座住宅楼层由5楼开始,不设13楼、14楼、24楼、34楼、44楼及54楼。 32楼为庇护层。
^「3房主套」指3间睡房中,其中一间为主人套房。 「4房双套」指4间睡房中,其中两间为套房设计。